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下列业务:(二)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贷款;(五)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第九条、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风险资产(含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0倍。第十条、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在每季度15日前将其上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上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抄报商务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查试点企业经营情况。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的企业,商务部将取消其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资格。目前融资租赁公司已经停止办理了,如有需要收购融资租赁公司可联系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