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车抵押贷款变成融资租赁
全款车抵押贷款变成融资租赁,4月26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接到消费者侯先生投诉,其在2021年初办理了一笔68000元的车辆抵押贷款,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一笔简单的车辆抵押贷款,实际上却是需要花费近10万元才能“赎回”车辆的融资租赁。
“我是在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宜信普惠”)济南运营中心办理的这笔业务,当时的客户经理跟我说这样是最省钱的贷款模式。”侯先生告诉记者,之前给他办理业务的宜信普惠济南运营中心客户经理离职后,他想提前还款却一直联系不到宜信普惠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其他工作人员主动对接。
“到今年3月底我已经还了15期,一共51417元,四月份查询的时候发现还要还35903.97元,完全不像之前说的那么省钱。”侯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诉求就是要求宜信普惠减免不合理的息费,并一次性还清欠款。
此外,侯先生还表示,自己办理业务后并没有获得任何纸质版的合同材料,后续还款时经自己要求,才收到了宜信普惠邮寄的相关合同。侯先生向记者出示的相关资料显示,除了一份《抵押合同》外,侯先生还与海金宜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海金宜创”)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交易模式为售后回租。回租期间,侯先生需每个月向海金宜创缴纳3394.84元租金,共24期,合计81476.16元,也可选择三期后一次性结清,结清后车辆所有权重新归属于侯先生。此外,侯先生还需在24期内每个月向宜信普惠缴纳594.49元的管理咨询费,共计14267.76元。
朝阳法院法官助理何方表示,区分融资租赁还是贷款买卖首先看合同名称。以车辆为例,前者消费者与商家之间订立的是《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后者则是《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前者消费者需要支付的是租金,后者应偿付的是贷款,二者交易性质不同。
两种合同导致的车辆权属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大部分属于“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模式,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享有车辆所有权,作为承租人的消费者只享有车辆使用权,在融资租赁公司放款后消费者只有支付全部租金及留购价后才拥有车辆完整的权利,因此售后回租模式更像是“租车”。而在抵押贷款中,车辆一经交付就登记在消费者名下,消费者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待消费者付清贷款,就能解除抵押。
融资租赁模式也有其优势,即门槛低于贷款购车,对承租人的信用资质要求较低,首付通常只需要支付车辆价格的10%,甚至是零首付。而汽车贷款对借款人信用资质审查则更严格,要求首付比例一般不能低于车辆价格的20%,很多消费者因征信资质问题贷款办不下来就会转为投融资租赁模式。
相应的从成本支出上,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支出的不仅包括车辆价格,还可能涉及GPS费用、平台管理费、代办服务费等衍生费用,一般会高于贷款购车总支出。
另外,二者的法律责任不同。如果消费者逾期付款,在融资租赁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自行或是委托第三方收回车辆并进行处置。如果是在贷款模式下,销售商或者贷款人则不能以抵押权人的身份收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