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平台,公司转让/资质代办,咨询电话:18123857581

成立融资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新闻资讯 2022-06-18 16:27:191080www.qicpx.com电话咨询:18123857581(点击立即拨打电话)

成立融资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6月8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批复,同意设立河南铁建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000万元、占50%;河南铁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5000万元、占50%。


其中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鲍夏;董事王红克、郭帅新、仝芸毓、张豫蒙;监事魏琼琼;财务总监王红克。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同意设立河南铁建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


豫金监〔2022〕110号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设立河南铁建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请示》(郑金文〔2022〕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20〕17 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信用承诺优化行政审批的通知》(豫金监〔2021〕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河南铁建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


(二)股东股权结构: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000万元、占50%;河南铁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5000万元、占50%。


(三)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四)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姚桥路明理路交叉口200米路北河南城际铁路综合调度指挥中心10楼。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鲍夏;董事王红克、郭帅新、仝芸毓、张豫蒙;监事魏琼琼;财务总监王红克。


二、你局应督促河南铁建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该批文,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相关手续,在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如实填报数据。


三、你局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监督河南铁建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业务或活动。


四、你局应对河南铁建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提高其防范风险能力,引导其在装备制造业发展、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节能环保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6月7日


融资租赁公司分为三种类型:


    内资、外资和中外合资。首先,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是: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发发起人应是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3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且应当设立满一年,符合条件的发起股东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相关子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其中,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对于中方外方的条件是中方投资者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1000万美元。另外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


  高管人员要求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从业记录、最近3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相关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经济金融工作,从事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相关金融机构运营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五年以上。


一、注册申办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设立程序:


1、设立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2、设立外商投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2)、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上述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


(3)、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商务部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3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4、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按照第一项规定的程序,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以上是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性质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监督部门是银监会,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管理部门是商务部。

公司业务咨询:18123857581(点击立即拨打电话)

Copyright © 2022 深圳公司转让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9092327号 商务咨询:18123857581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