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注册条件
融资租赁注册条件,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应定位: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含量的服务。虽然也涉及资金,主线是为出资人服务,而不是把自有资金全部占压、套牢在项目中的风险投资业务。因此租赁公司既不是yin行,也不是带k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知识服务的技术公司。
按照出资股东的属性不同,融资租赁公司分成内资融资租赁,外资融资租赁(包含合资融资租赁)。申请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话,国内受理内资融资租赁设立的地方并不多,北京上海天津三地是实行内资试点政策,要申请设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实收1.7亿元人民币,且主发起方要具备器械生产,设备租赁相关行业背景。(发起难度大);申请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通常是由境外的香港公司来作为出资股东。对于境外企业法人股东的资质要求,全国各地要求不一致,具体以注册所属地为准。(申请合资融资租赁,中方股东必须是企业法人)
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设立条件。
1、由境外的香港公司来主发起,允许中方企业法人参与出资设立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请注意:境外的公出资股东,不局限于香港公司,其他国家地区也可以)
2、现阶段对于境外出资股东的存续年限没有作严格限制,通常满足12个月即可,暂不需要出具资信报告。
3、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提供至少两名董监高人员,如需设立中外合资公司,则需要成立董事会,最低提供4名高管。
5、注册资本最低是1000万元美金,无须实缴到位。
国内各地不同省市的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政策不同,最主要的是有些省市目前是暂停受理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申请的,诸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这些一线的省市,要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也并非完全不可行,只是对于发起方的资质审核极其严格,建议选择收购融资租赁公司。若不具备较强的背景,也可在其他地方去发起设立,如: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自贸区。